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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实施!成都公积金重大调整!

小微 微成都 2021-11-11

8月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印发多条通知,重点涉及“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缴、提取住房公积金”与“成德眉资公积金可同城化贷款”。

两个新政都将于明天(8月16日)开始实施。星期一上午9:00起,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天府市民云APP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缴款等业务。


接下来小微将分别为大家作详细介绍。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NO.1

- 缴存范围 -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灵活缴存?


答:年满16周岁不满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及其雇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可申请参加灵活缴存。



问:已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灵活缴存?


答:不可以。一个人只能维持一个正常缴存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设缴存账户时,应未在全国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或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托管或注销。



问:单位缴存职工失业、辞职等情况下能否参加灵活缴存?


答:可以。原有单位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托管或注销,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灵活缴存。



NO.2

- 如何办理 -


问: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哪些渠道办理缴存业务?


答:灵活就业人员主要通过天府市民云APP(后续还将开通成都公积金中心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缴存业务。



问:灵活缴存人如何设立账户?怎么申请?


答:只需点开天府市民云APP(后续还将开通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通过人脸识别完成缴存身份实名认证,在线签订《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完成信息确认后,即可办理灵活缴存。



问:哪些情况的缴存业务需要通过中心服务窗口办理?


一是未能通过实名认证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等,需通过服务窗口签订《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办理账户设立;


二是缴存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婚姻状况4类关键信息变更,需通过中心服务窗口办理。



NO.3

- 怎么缴款 -


问:灵活缴存人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缴款?


答:灵活缴存人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后续还将开通成都公积金手机APP等多个线上渠道)进行缴款。



问:缴款时间是否有限制?


答:灵活缴存人可7×24小时发起缴款,不受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限制。



问:缴款金额有哪些要求?


答:灵活缴存人可结合自身收入或需要,确定缴存金额,没有缴存额度上下限的限制。缴存资金是以元为单位的整数资金。



NO.4

- 提取 -


问:灵活缴存人账户存储的资金可以提取吗?


答:可以。缴存人可申请办理专用性提取和非专用性提取业务,其中专用性提取业务是指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租住自住住房提取、满年龄提取、出国(境)定居提取、死亡提取。



问:缴存人账户存储的资金什么时候能提取?


答:缴存人申请办理专用性或非专用性提取时,提取资金的存储时间均应达到12个月(含)以上,死亡提取除外。


存储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例如2021年8月16日入账的缴存资金,应在2022年8月16日及以后方能提取。



问:缴存人办理专用性提取时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缴存人本人或其配偶应为房屋所有权人

办理租住自住住房提取的,缴存人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办理满年龄提取的,缴存人男性应年满60周岁女性应年满55周岁;缴存人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可办理出国(境)定居提取。



问:缴存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提取?


答:缴存人主要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在线办理提取,全程网办,零资料。


专用性提取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实现零资料;不能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的,填报相应申请信息并进行真实性承诺,实现零资料。



问:缴存人提取金额有无限额?


答:提取金额无限额(不包括租房提取)。缴存人可自主选择提取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


2021年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为每月不超过1340元、每年不超过1.6万元。



NO.5

- 账户管理 -


问:原个人自愿缴存账户余额可以转移到灵活缴存账户吗?


答:可以。成都公积金中心原个人自愿缴存账户余额转入灵活缴存账户的,通过线上渠道办理转移手续。


计算贷款额度的资金存储时间从个人自愿缴存起连续计算,计算缴存补贴的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个人灵活缴存账户之日起计算。

转移后,原个人自愿缴存账户注销且协议终止。



问:灵活缴存人在其他中心的缴存余额,可以转入到成都中心灵活缴存账户吗?


答:可以。灵活缴存人通过线上渠道发起公积金转入申请,计算贷款额度及缴存补贴的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算。



问:灵活缴存人到其他中心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余额是否可以转出至其他中心?


答:可以。灵活缴存人申请将公积金缴存余额转出成都中心的,需先行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封存手续。


灵活缴存人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发起转移申请,转出资金不享受缴存补贴。



NO.6

- 计息和补贴 -


问:灵活缴存的公积金如何计息?


答:灵活缴存的公积金从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为1.5%)。


缴存人办理非专用性提取的,提取资金按活期利率计息(目前为0.35%),以前年度已结计的利息不再追溯调整。



问:灵活缴存的公积金如何补贴?


答:缴存人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每笔资金存储时间满1年时,该笔资金即可获得缴存补贴权益。在缴存人发生公积金贷款时,或发生符合专用性销户提取时,由公积金中心按照每年公布的补贴标准将补贴权益转化成补贴金额兑付给缴存人。


如果公积金贷款有共同借款人且也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共同借款人的补贴金额在贷款发放时一并兑付。每个缴存人可享受的税前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万元。






成德眉资公积金同城化贷款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成德眉资缴存职工在四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有关公积金贷款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以下简称德眉资)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合作项目

(一)申请条件

位于德眉资的新建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准予销售许可,以及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项目合作批复或项目合作协议后,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项目合作。

(二)申请资料、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项目合作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当地公积金中心项目合作批复或项目合作协议。

其他申请资料、办理流程等,按照成都公积金中心项目合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关于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对象

德眉资的新建住房项目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项目合作关系后,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所属服务部或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最高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所在地限额标准:

1.德阳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

2.眉山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

3.资阳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

(三)其他事项

贷款申请条件、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等其他事项,按照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8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国家、省、市以及成德眉资四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调整的,从其调整。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12日


接下来,通过政策问答

解决你心中的疑惑


NO.1

问: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住房,可向哪个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阳、眉山、资阳购买新建住房的,可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按贷款申请地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NO.2

问: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NO.3

问: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贷款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NO.4

问: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还款方式有哪些?


答:贷款期限为1年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自行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NO.5

问: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贷款。


若部分提前还款,没有还款次数的限制,单次还款金额应为5000元的整数倍



NO.6

问: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答: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已达到两次及以上的、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等情形的;


以及被纳入住房公积金不良行为登记的、所购楼盘未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项目合作关系的、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NO.7

问: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再交易住房,可否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为了控制贷款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平稳推进同城化区域公积金互贷业务,我们先选择新建住房作为试点,待时机成熟并经充分论证后我们将积极推进同城化区域再交易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 



更多详细信息,可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查看

关于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jknry/jk_det.shtml?detailid=3519


关于印发《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jknry/jk_det.shtml?detailid=3523


关于印发《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jknry/jk_det.shtml?detailid=3527


关于公布成都市灵活就业缴存人公积金贷款存贷系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jknry/jk_det.shtml?detailid=3531


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

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jknry/jk_det.shtml?detailid=3535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解读

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jknry/jk_det.shtml?detailid=3537


如有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

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



资料参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成都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红星新闻”客户端、“川观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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